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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管控无人机“黑飞”,民航局这样做(三)03 踏入新征程 实现无人机高阶服务功能 据民航二所相关专家描述:“回顾世界现代航空史,我国过去一直处于模仿者、跟随者地位。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中,现在终于有机会在一些航空领域与发达国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,而无人驾驶航空正是可能实现‘变道超车’的重要领域之一。” 可以这样说,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,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特征,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切实抓手,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具体标志。从长远来看,管好再加上服务好,是无人机实现持续安全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。 据了解,在政策法规层面,下一步,民航将在进一步积极配合国家空管委制定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的基础上,尽快同步组织编写具有全局规划性的规章《CCAR-92部》,构建起比较完善的民用无人机法规体系框架,以便指导后续配套的标准和文件的制定;在已有试点工作基础上,固化试点成果,在运行规范标准和协同管理机制上加以固化,并逐步建立一套针对无人机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。 在技术层面,民航局将持续在无人机运行风险评估、飞行情报、航线规划、安全间隔、冲突探测等无人机交通服务关键技术研发上加大职能部门、国内科研机构、优势企业间的相互合作,为多源异构、高并发的无人机飞行提供集成解决方案,面向不同群体提供智能空管服务,实现从初级到高级“质”的飞跃,保障无人机“一路安飞”。 当前,世界航空发展正在经历一场“从无到有”(民用无人机生产应用从无到有)“从有到无”(通用航空、运输航空载运工具从有人机到无人机)的深刻变革。我国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和服务策略既要确保运行安全、安保底线,更要站上推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、实现“交通强国”国家战略的新高度。 |